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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也是公共关系构成的必备要素

李道平

摘要:<正> 公关界过去长期将"社会组织"、"公众"、"媒介"作为公共关系的构造要素,经过深入的研究,我们发现,将"社会组织"、"公众"列为公关构造要素是没有疑义的,他们分别是构成公共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把"媒介"作为公共关系主体与客体相互联系的构造要素,是有缺陷的。第一,媒介是静止的东西,静止的东西不能自动使主体与客体 
  • 专辑:

    教育与社会科学综合

  • 专题:

    社会学及统计学

  • 分类号:

    C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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