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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伦理豁免:为永恒奠基的制度

张国钧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摘要:如何超越死亡,达致永恒?儒家力主、力行最大限度地敦睦伦理,以期圆满伦理,贯通和绵延伦理之河。为此要求有起码保证,使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伦理间关系融洽,良性互动。其要件之一是伦理豁免:当伦理、法律关系因交集而陷入两难,主体在履行伦理义务、法律义务间陷入两难之际,法律规定,主体有权利适度免除其部分法律义务,圆满履行其伦理义务;被免除的、对他人和国家社会的那部分法律义务则或由该主体推后履行,或由国家社会交由其他主体履行,由此在伦理、法律之间解决两难,达到两全。伦理是永恒的,伦理豁免从制度上保证伦理臻于圆满、贯通和绵延,就从社会结构、个人美德两方面为永恒奠基。 
  • 专辑:

    教育与社会科学综合; 哲学与人文科学

  • 专题:

    哲学; 伦理学

  • 分类号:

    B222;B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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