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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视域下的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辨析——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为中心

孙子豪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差异不仅表现在诸如市民社会与国家等社会政治问题的看法上,而且也表现在如何对待财产权等个体权利的态度上。在这一文本中,就财产权而言,马克思看似仅批判了《法哲学原理》“伦理”篇“国家”章中的财产权理论,但在论述过程中他其实也涉及了对“抽象法”篇中财产权理论的学习和对“伦理”篇“市民社会”章中财产权理论的改造。正是在学习、批判和改造的过程中,马克思完成了对黑格尔财产权理论的整体批判,并最终确立了他改造“市民社会”章中财产权理论的明确方向。不仅如此,这一整体批判也为马克思后来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 专辑:

    政治军事与法律; 哲学与人文科学

  • 专题:

    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

  • 分类号:

    A811;B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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